知名網路點對點分享網站「Foxy」,可免費下載音樂、電影等,受到網友喜愛,但屢屢因侵權問題躍上媒體版面,李姓與張姓負責人也因此被判刑;2人上訴時展現誠意,將終止網站,智慧財產法院給予緩刑。
Foxy由於軟體中具有強制預設分享檔案功能,所有使用者都變成提供檔案的傳輸平台,警局還因此筆錄曝光,且提供網友下載未經授權的音樂、電影,讓網站負責人吃上官司,最後還被判刑。
景昌資訊的李姓負責人一審被判一年六個月,上訴後因委請工程師強制關閉網站,獲緩刑五年;另一負責人威旭數位科技的張姓負責人,也因主動關閉廣告功能,獲緩刑五年。
2人昨天發出聲明稿,終止Foxy服務,聲明指出,「由於Foxy…不當的操作造成了嚴重的機密外洩行為,導致台灣法院認定這,是一套具有爭議性的軟體。經過協調後,Foxy已決定正式終止服務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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